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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录编外人员2名公告(第一批)

丽水市中医院 | 2025-07-3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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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录编外人员公告(第一批)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中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招录2名。具体报考资格条件如下:

岗位
序号

 

 

招录岗位

 

 

招录人数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所需专业要求

 

 

备注

 

 

1

 

 

内科医生

 

 

1

 

 

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

 

 

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学

 

 

岗位需服从医院调配。

 

 

2

 

 

学科骨干

 

 

1

 

 

大学本科

 

 

/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具有卫生高级(同等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录办法及步骤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中医院网站:https://www.lsszyy.com.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08日16:30止。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0730二维码招聘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丽水市中医院组织人事处(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1号楼612室)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带上资格复审所需的材料。

  3.资格初审:招录单位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取消或核减岗位情况将在丽水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招录单位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考试时间,请报考人员关注短信通知并及时按要求回复确认信息。

  资格复审时需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岗位1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注重应试者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面谈考核。总成绩=面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岗位2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在丽水市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视作放弃。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身份为编外用工,与招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服务年限

  本次招录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最低服务年限为10周年。

  (七)其他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丽水市中医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中医院负责实施。

  咨询电话:0578-2124095(丽水市中医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78-2660607(丽水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丽水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中医院

  2025年7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sszyy.com.cn/rszp/8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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