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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未知 | 2026-05-2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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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共招3人,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10点至2026年5月29日10点

  因工作需要,经慈溪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决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办案及其他检察业务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及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二)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三)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四)协助检察官做好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等技术保障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宁波市户籍(以2026年5月1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招录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共青团团籍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10点至5月29日10点。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考生通过登录慈溪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附件材料”栏提交下列岗位资格审核所需资料:(1)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注册报告)。

  3.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报名材料欠缺等原因资格初审退回考生,可于5月29日23时59分前再次提交报名)。报考人员可在6月1日17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调整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报考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审核时间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与应变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和举止礼仪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职位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公示与录用

  对拟录用的人员在慈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经上级检察院批复同意后,与有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在一年内如有招录人员辞职或辞退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6年7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在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聘用。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联系电话:0574-63938205,0574-89597014。咨询时间:上午8:45-11:30,下午14:15-16:30。

  附件: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19日

  附件: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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