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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关于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1人公告

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 2026-08-1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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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生猪定点屠宰协检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能够适应夜班工作;

  3.具有动物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动物检疫检验员证,男女不限,年龄在38周岁以下,有动物检疫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5周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中专、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编外工作人员:

  1.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8.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有其他不宜报考编外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农业农村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永农〔2025〕27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1126922274@qq.com(同时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电子版打包)。

  3.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笔试前将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笔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形式: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将电话通知本人。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18248555118、0579-8929817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

  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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