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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公告

未知 | 2021-11-1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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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3名(性别:男性2名,女性1名)。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要求

备注

1

专职禁毒社工1

2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限衢州市户籍人员。

2

专职禁毒社工2

1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限衢州市户籍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和政治素质好;

  2.家庭政治历史清白,群众反映较好;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

  4.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6.身高要求:净身高男性165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7.体重要求: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录用;

  8.视力要求: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禁毒社工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21年11月16日通过常山县政府网、常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常山公安)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常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辅楼208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核:由县公安局禁毒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

  1.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政治(含时事)、基本法律知识、禁毒工作相关知识等方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由笔试排名后一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除本招聘公告要求的条件以外,其余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名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察

  考察按照体检合格人员1:1比例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专职禁毒社工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招聘资格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审批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确定录用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首聘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发80%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七、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2.“健康码”绿码但考前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健康码”非绿码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来自国内重点地区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的考生,应提供近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常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非绿码且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4.报考者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5.已完成居家健康观察,核酸检测阴性且“健康码”为绿码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可参加考试,但应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

  6.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和居家健康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考试。

  7.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家、省防控策略调整而及时更新,不另行公告。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通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通知、拟聘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均以报考单位提供的信息渠道为准,请随时关注。

  联系电话:0570—5667772

  常山县公安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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