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相关概念
*中央党群机关,是党和国家最高级别、最核心层次的领导机关,“党群”是指执政党(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参政机关(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部门)、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通称“两高”)。
*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于今年十月份前后公布,对于报考公务员考试的同学,应当时刻关注报考公告,多方面获取信息提早开始准备
>>>考情考务
成绩计算方法
进入面试阶段的条件: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5:1 或 3:1),按
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报考者可于 2021
年 1 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8 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
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
分别占 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分别占 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 40%、30%、30%的比例合成。
总成绩计算方法: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 50%的比例合成;
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 50%的比例
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 15%。
>>>答疑解惑
属于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
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属于《浙
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第
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
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担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
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
位,以及其他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
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
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
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
务工作。”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
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
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
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
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练习题
1.现在很多消费社交行为,比如砍价、助力现象等。你怎么看?
【题目类型】
认知能力.现象认知
【得分要点】
1、背景
(1)朋友圈已此类现象频繁
2、原因
(1)商家大力助推
(2)消费者爱贪小便宜
(3)朋友圈的“面子问题”
3、影响
(1)优惠力度小
(2)个人信息泄露
4、措施
(1)理性待之,无须有太大期待
(2)对“虚幻”人情说不
(3)保护好个人隐私
5、结尾
(1)网络新事物要理性待之
【参考解析】
曾几何时,微信朋友圈已不再“纯洁”。一旦打开,霸占我们视野的是各种各样的商业广告,而其中一类“钉子户”即各种各样的消费社交行为,比如“拼多多砍价”、“火车票助力”等。那为何这一类型的消费社交行为突然变多呢?我认为可从以下几点分析。
首先,商家大力助推。网络经济实则吸引注意力的经济,通过朋友圈转发砍价、助力,可大大提高商家知名度,而付出的成本却非常之低。更会通过好友助推,让我们认为所推荐的产品已得到实践检验,质量有保障,提高购买的欲望,并将“好事”进一步发给其他好友,层层转发,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其次,消费者爱贪小便宜。国人购物,线下可以为搞价吵得面红耳赤,线上若有机会,自然也不会放过,更何况“砍价、助力”无需亲自出马就能省很多钱,让很多消费者“欲罢不能”。
再次,朋友圈的“面子问题”。帮好友“砍价、助力”后,后台软件往往能看到是哪些好友相助,所以很多人碍于面子,勉为其难出手相助。
但是,这类消费社交行为不可避免会产生诸多问题。
第一,优惠力度往往很小,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后,往往只到手可怜的一毛、一分,会让很多消费者有种“被耍了”的感觉,自然也会影响商家声誉。
第二,带来人情困扰的麻烦,朋友圈成为负担。而自己为助力好友,往往需要注册个人信息,会带来个人信息泄露的隐患。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理性待之。无须对这类消费社交行为有太大期待,明白这不过是商家的一种宣传方式而已,消费者本身就是被消费的一环。也许会“多收三五斗米”,也许只不过“捡了三五粒米”而已。
其次,对“虚幻”人情说不。帮砍价、助力者不一定是贴心好友,也许不过是无聊之人;不帮忙者也并非漠不关心,只不过无暇刷朋友圈而已。当明白这些后,我们就无须沉迷于“一片繁荣”的朋友圈而无法自拔。
再次,保护好个人隐私。若砍价、助力需注册个人信息,可直接拒绝;若商家盗用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利益,可主动交涉或到消协、公安部门举报,避免更大的隐患。
总之,网络经济新事物不断涌现,我们唯有理性待之,才能更好的为我所用,避免深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