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首页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2020年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招聘编外人

浙江华图 | 2020-09-22 16:39

收藏

  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简称“宁波市质检院”)是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的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成立于1984年,主要为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提供食品、纤维、纺织服装、皮革制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电器产品、文体教育用品、黄金珠宝、建筑材料、居家用品、家庭装饰、智能化信息工程等与人们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检验检测、质量鉴定、跨越贸易技术壁垒、标准制订、技术服务和消费咨询,是宁波市综合性最强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责、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者请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nbzjy@nbzjy.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岗位+姓名”。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8日下午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工作人员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三)笔试及实际操作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其中检测岗位为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验习惯、前处理、仪器使用等实际操作方面的能力。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养,以及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或实际操作、面试全部结束后会在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六)录用

  对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初定时间为9月3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者合理安排好时间。

  (三)考生须在资格现场审查前申领宁波“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方可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

  (四)咨询电话:0574-55331065。

  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2020年9月21日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