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水利局直属宁波市水文站、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宁波市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水文站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协助做好全市水文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直管河道、闸泵、灌区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河道行业管理相关工作。
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协助拟定水库、山塘及农村水电管理、保护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市水库、山塘及农村水电建设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指导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水库、山塘的防汛调度和水利抢险工作;负责皎口水库、白溪水库和周公宅水库大坝枢纽及其他附属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防洪抗旱、供水、发电、灌溉、生态用水及水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
宁波市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问题研究的技术支撑;承担重大水利工程、技术方案的咨询、审查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水利科研发展规划、计划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市直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协助做好其他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全市水利水务科技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水利技术培训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类别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它资格 条件 | 备注 |
宁波市水文站 | 水文信息化管理 | 1 | 专业技术 | 水文分析、计算及信息化管理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咨询电话:87362314 |
宁波市水文站 | 水文预报 | 1 | 专业技术 | 水文分析、计算及水文预测、预报、预警 | 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省 |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咨询电话:87362314 |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 | 水利工程 | 1 | 专业技术 | 负责河道堤防管理、闸泵运行管理(户外作业,适于男性) | 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省 |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咨询电话:87648916 |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 | 河道巡查管理 | 1 | 专业技术 | 负责河道及涉河建设项目的巡查和管理(户外作业,适于男性)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省 | 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 | 咨询电话:87648916 |
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 | 水库调度 | 1 | 专业技术 | 水库调度、水情监测、水情设备维护等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需服务5年以上 | 咨询电话:87520304 工作地点:白溪水库 |
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 | 水利工程 运行 | 2 | 专业技术 | 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水库调度等 |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需服务5年以上 | 咨询电话:87520304 工作地点:周公宅、皎口水库各1人 |
宁波市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 水利规划研究 | 1 | 专业技术 | 负责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研究、管理工作 | 水利工程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省 |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咨询电话:89181670 |
备注:学历学位、从业资格证书、职称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年10月27日9:00时至10月29日16:00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0月30日9:00时至11月3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4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1月5日9:00时至11月9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ningbo.gov.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位学历(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水利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看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水利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见各岗位备注。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5349。
宁波市水利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