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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浙江华图 | 2020-10-2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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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同意,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网络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网络信息中心)是一家宁波市总工会所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开展职工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劳动法律法规咨询与宣传;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纠纷调解、参与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指导全市职工服务中心(站点)业务,推进四级职工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劳模医疗补助、特困帮扶、职业介绍等工作,协助职工普惠服务工作;承办工会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参与工会网络舆情监控处置等工作;承担工会网络平台建设运维、信息安全、线上工会业务发展等技术支撑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网络信息中心) 新媒体采编 管理 岗位 1 负责宁波市总工会官微、APP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维护;独立完成工会及相关内容稿件撰写,并根据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要求予以编发;配合参与工会线上活动策划。 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新媒体采编相关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备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属于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非兼职、实习)工作经历,历届生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 年10月27日9时至29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 年10月30日9时至11月3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 年11月4日9时至11月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 年11月5日9时至11月9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 元/科/人(浙价费〔2018〕21 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 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总工会官网“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推荐表或学生证、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工会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网络信息中心)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233号,咨询电话:15869378295(联系人:赵老师)。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9319

  宁波市总工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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