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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容错机制

未知 | 2023-06-0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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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容错机制

  2016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若干意见》,实行改革容错免责,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机制。《意见》主要有4个方面特点: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递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鲜明导向,重点解决“不敢为”问题,给基层留出较大探索空间。

  一方面,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规免除相关责任,支持保护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的干部。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政治责任,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支持和保护敢抓敢管、不谋私利的干部,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同时,容错免责机制《若干意见》坚持容错与纠错相结合,加强对改革创新中出现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出现的工作偏差或失误,要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和办法,及时予以纠正;在实践中发现改革方案设计有缺陷的,要如实反馈,主管或指导单位要及时调整完善方案。

  总之,《若干意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进一步推动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担当、不敢为等问题,有力地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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