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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等2家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等2家 | 2019-07-1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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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等2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根据岗位需求不同,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籍以2019年7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数

招聘要求

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

房产交易管理

(窗口)

2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有房产交易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房管综合窗口

 

1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有窗口受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内勤

1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有房屋拆迁改造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办公室文员

1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新闻学专业;

2、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独立完成各类材料的撰写工作,能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3、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物业管理

1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

3、热爱物业管理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住房保障管理

(窗口)

2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

3热爱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详实,发送到电子邮箱:2454767562@QQ.COM,邮件主题为XX应聘XX岗位,如张三应聘房产交易管理岗位。

  联系电话:83867522联系人:杨老师、严老师

  以上岗位均为劳务派遣岗位,一经录用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海曙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用工标准为6.3万元/年(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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