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等2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根据岗位需求不同,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籍以2019年7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数 |
招聘要求 |
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 |
房产交易管理 (窗口) |
2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有房产交易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房管综合窗口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有窗口受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
内勤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有房屋拆迁改造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
办公室文员 |
1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新闻学专业; 2、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独立完成各类材料的撰写工作,能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3、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
物业管理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 3、热爱物业管理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
|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
住房保障管理 (窗口) |
2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 3、热爱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详实,发送到电子邮箱:2454767562@QQ.COM,邮件主题为XX应聘XX岗位,如张三应聘房产交易管理岗位。
联系电话:83867522联系人:杨老师、严老师
以上岗位均为劳务派遣岗位,一经录用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海曙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用工标准为6.3万元/年(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