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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雷博人力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招聘2人

浙江华图 | 2020-06-3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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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派遣至淳安县司法局从事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岗位 名称 招考 人数 性别 要求 户籍要求 学历及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备注
专职人民调解员 2 不限 淳安户籍或淳安生源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18-35周岁(1984年7月7日—2002年7月7日)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书。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0年7月7日的户籍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热爱人民调解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323办公室(淳安县司法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571-64817542。

  3.报名要求:应聘者请自行下载、填写《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如报名人数超过40人,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规则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给予录用,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遣至淳安县司法局从事人民调解相关工作,薪酬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1年7月6日前,本次招聘人员当中如有缺岗的,经司法局党组研究,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此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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