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按照招聘岗位先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以下比例确定排名在前的应聘者为面试对象: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为2至4人的按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护理岗位的面试以实践考试形式进行;其它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相应岗位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