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松委办发﹝2019﹞94号)等文件精神,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含派驻机构)拟面向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选调工作人员3名。考察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道德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在现单位公务员满2年,其中乡镇和政法专项编制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符合满最低服务年限及调动的相关规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9月);
7.身心健康;
8.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有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9.县外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要符合《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我县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专业人才、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调入我县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②家庭有特殊困难人员(如夫妻长期异地分居、父母身体不好等)。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填写《松阳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县外人员还须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情况表》,持报名表和直系亲属情况表(同时提供两表的电子版)、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20年9月17日—18日上班时间到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报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核减相应的选调计划数。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4.考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40%、30%。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和调入。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项,由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069553 8067805
附件2:《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情况表》
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松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