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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卫生监督所选调工作人员2名

浙江华图 | 2020-09-0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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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卫生监督所是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执法单位。因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财务岗位1名,执法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和原则性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业务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进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队伍满2年(时间计算到2020年8月31日,下同),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因在校学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财务岗位需财务财会类专业;执法岗位需法律类专业。

  4.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金华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邮寄至金华市卫生监督所(邮编:321000,联系电话:89103108),也可直接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到金华市金瓯路1366号五楼509室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14日。

  2.资格审查。金华市卫生监督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取消选调名额。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笔试面试。经金华市卫生监督所审查通过后组织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防疫措施。进入面试的金华市直属单位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其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未取得同意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笔试40%和面试60%成绩折算综合成绩。

  4.考察体检。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5.研究确定。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不合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试用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6.公示。由金华市卫生监督所对拟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7.审批。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附件:金华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金华市卫生监督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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