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名人员,岗位类型:B2,用工部门为化学工程学院,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符合工作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表1:
表1: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应聘联系方式 |
1 | 基金专项科研秘书 | 1.做好国家、省基金申报及管理工作; 2.做好其他科研项目申报及管理等工作; 3.做好文章、专利管理、平台管理、业绩点统计等相关工作; 4.完成学院临时交办的任务; 5.服从学院调配。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组织能力; 3具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服务意识;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320190, 应聘邮箱:ce@zjut.edu.cn |
2 | 外事秘书兼本科教务秘书 | 1.做好留学生本科教学教务管理等工作; 2.做好学院外事合作管理等工作; 3.完成学院临时交办的任务; 4.服从学院调配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英文阅读写作能力; 3.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组织能力; 4.具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服务意识;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