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下半年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组织,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中有一项属于杭州市上城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3.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10月12日-23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证书统一邮寄送达,请在申报时选择邮寄选项,通讯地址与邮寄地址保持一致,无需支付任何费用),选择上城区确认点(详见附件1)。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加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572428621。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电子材料审核及受理申请阶段:
10月12日-30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通过电话、认定工作QQ群向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也可至受理点现场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11月2日-3日,体检。申请人至上城区健康管理中心(河坊街419号)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10月12日-11月10日,电子材料提交(清单详见附件3)。2020年下半年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邮箱87822583@hzscjy.com,请注明“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1月11日,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zsc.gov.cn)发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请人须将一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邮寄至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讯地址详见附件1),也可于体检当天交工作人员。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5.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受理机构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通过后,由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11月30日左右通过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zsc.gov.cn)公告,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7.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8.参加杭州市高中段(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且确认点选择上城区的申请人可加入认定工作QQ群164069479,相关公告请关注杭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hz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