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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选聘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2名

浙江华图 | 2020-12-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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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是集教研、科研、师训、评价于一体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机构,为了适应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本区教育系统内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选聘区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区内在编在岗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

  二、选聘名额

  共选聘2人,具体计划见下表:

  三、选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敬业爱岗;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在学校教学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

  4.事业心强,教学、教研、科研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指导能力,能胜任教师教育工作;具有区教坛新秀及以上专业荣誉称号;近五年内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科研论文或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论文(课题、命题)1篇。

  四、选聘程序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业务考核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1.推荐申报。凡有意参加本次招聘的区内教师,必须于2020年12月9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0高学历)、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表(附件1)、量化表(附件3)及县(市、区)级及以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区教育局人事科1026室报名,联系电话:86358281。

  2.审查确定。在组织推荐或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对有关人员逐个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并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考核。若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3.考核考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审查确定的对象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和工作能力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定。

  4.公示聘用。根据考核考查的成绩情况,由区教育局党委会按其申报岗位拟定选聘对象,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

  五、考核内容与分值(总分为100分)

  1.课堂教学考核(考察教育理论、教学实践等能力),占40%;

  2.业绩考核(考察工作实绩),占30%;

  3.答辩与面试(考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占30%。

  六、其他事项

  1.业绩考核标准和内容详见附件2,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各推荐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3.若成绩总分出现同分时,则依次按课堂教学、答辩与面试成绩择优确定。

  附件:1.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研训员报名表

  2.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研训员业绩考核细则

  3.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研训员业绩考核量化表

       >>> 附件下载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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