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2号)精神,2021年庆元县决定定向招生(招聘)基层农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庆元县农业农村局、人力社保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本县户籍学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代码:0211。
三、招生专业及数量
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本科生2名,其中动物医学1名,学制五年;农林经济管理1名,学制四年。全部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四、招生(招聘)程序
1.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确定体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体检名单、分段投档录取。提供名单时,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县农业农村局。
3.组织体检:县农业农村局、人力社保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范围内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人力社保局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学校录取:招生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农业农村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定向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 | 学制 | 选考科目 |
动物医学 | 五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农林经济管理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六、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动物医学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七、就业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庆元县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力社保局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有关内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庆元县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6125089 15967277989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012571
热忱欢迎我县有志于从事基层农业农村事业的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