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2021年公开招聘初中社会教师公告
普事聘公2021006号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初中社会学科教师2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要求
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历史学类;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历史)
本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历史学专业、人文教育专业
二、招聘对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1年7月14日以后出生),浙江户籍(以2021年7月1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浙江生源或省内高校毕业。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委培协议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过程须遵守有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时间止,考生须先通过扫二维码网上登记报名信息,网上登记完成后再携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7月26-27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3室,联系电话:0580-3015454。
3.现场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4)本科毕业生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毕业证书已写明师范类的可不提供。
上述材料按顺序提交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审核。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的,视作放弃考试。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6人及以上,未达到的按比例核减计划数。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等在现场报名时告知,一般在同一周进行。
1.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上课。
2.笔试内容为学科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上课为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和上课,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通过笔试入围面试和上课而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
4.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上课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并列时,根据上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当总成绩和上课成绩都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考生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自行放弃。本人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0580-3028013。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教育医疗-教师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14/index.html
其中平台(二)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