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 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 月14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 月14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部分岗位“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科(“双一流”大学指的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或专业)。
(三)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满相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szjy.com,人才招聘专栏);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lszjy.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更新计划内容。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考生登录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lszjy.com/),注册应聘账号,选择岗位,填写简历信息,上传相关报考材料在线投递。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择期通知考试。入围考试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岗位1-2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注重对应试者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岗位3-25采取思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面试的方式。
思维能力测试为笔试,主要对应试者的思维、逻辑能力进行测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技能,采用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按专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以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专业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个人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40%+专业面试成绩*6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博士为8年,硕士为5年。
本公告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9853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