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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苍南人才网 | 2023-07-2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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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苍南县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年龄要求以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层次为准(年龄另有要求的除外)。大学专科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专业不限岗位除外)。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四)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10、30、42),仅限从苍南县(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从苍南县(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包括应征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对象),退役后继续就读,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历年已有资格参加政策性岗位安置的不得报考。

  (五)面向“在岗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岗位代码:64、69、73),招聘对象为经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苍南县民政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开招聘的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1982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②温州市户籍或生源;③在苍南县连续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满三年;④在岗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⑤具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六)面向“在编在岗辅警人员”的岗位(岗位代码:11),招聘对象为苍南县公安局在编在岗辅警人员,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1987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②户籍不限;③在苍南县公安局服务累计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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