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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人职位表

江北区各级机关单位 | 2023-08-3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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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附件1:

  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

  宁波市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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