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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中死刑相关考点

北京华图 | 2024-03-1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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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中死刑相关考点

  近段时间,王书某和赖小某两起死刑执行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某执行了死刑,2021年2月2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对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罪犯王书某执行了死刑。这都涉及到我国最严厉的刑罚——死刑,今天就带广大考生来看看死刑的有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8条与第49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上述法条从死刑适用的对象和程序,以及不能适用死刑的情形等角度对我国死刑制度作了详细规定。

  首先,我国《刑法》对于死刑采取的是“少杀”、“慎杀”的原则,只有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死刑。如对于“王书某案”而言,判决书显示,王书某强奸、故意杀人作案4次、强奸妇女4人,并对被害人实施杀害行为,其中杀死3人、杀害1人未遂,其所犯故意杀人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所犯强奸罪情节恶劣,故判处死刑,这就是罪行极其严重的表现。同时为了保证死刑适用的正当性,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就是在程序上一般是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执行死刑的。

  其次,我国《刑法》也对一些特定对象在死刑适用方面作了限制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因为其可改造性强,重新回归社会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都是不能适用死刑的,最多只能判处无期徒刑。其次,对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也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未出生的胎儿是无罪的,不能因为其母亲犯罪而剥夺其出生的权利。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审判时”应作广义理解,即应是指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而被羁押时起至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生效时止的刑事诉讼全过程。

  最后,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一点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并不是一律不适用死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在考试中大家主要把握对于该类犯罪人并不是绝对不适用死刑即可。

  【例题】下列哪些人员绝对不适用死刑?(多选)

  A.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

  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犯罪时怀孕的妇女

  D.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

  【答案】A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从该法条可以看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而不是审判时。另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并不是绝对不适用死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本题答案为AB。

  在事业单位考试当中,经常会对死刑有关制度进行考察,如死刑的适用对象和不适用对象,死刑适用要经过谁批准等等,其主要是记忆性考察。认真记忆死刑的相关制度即可把握该部分知识点的主要考点了。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死刑制度的有关介绍,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广大备考考生掌握死刑制度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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