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樟村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占地100513.10平方米,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因工作需要,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派遣至宁波樟村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要求 | 岗位职责 |
讲解员 | 3 | 学历大专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1、做好讲解工作; 2、做好其他宣传教育工作 |
二、招聘程序及安排;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三、岗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
5、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加贴一寸近照),毕业(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到电子邮箱dingyichnb@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讲解员。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延长报名期限直至报名合格人数满足招聘计划数3倍。
(二)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7日上午9:00。
2、笔试、面试地址:宁波樟村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1022号)。
3、笔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职业素养、求实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举止仪表等。
4、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分第一名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再予以聘用。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无合适人选的,可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管理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