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和记录。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3.驾驶员岗位要求男性,户籍金华,拥有驾驶证C证或以上驾驶证,驾龄4年以上(近两年内有专职驾驶经验者优先、有A照的优先、退伍军人优先),驾驶技术熟练,无本人负主责的严重交通事故(提供《本人无负主责严重交通事故承诺书》),熟悉《交通安全法规》,适应野外驾驶和夜间驾驶,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5.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5日以后出生),驾驶技术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 | 岗位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驾驶员 | 1 | 高中及以上 | 机动车驾驶证 C照及以上 | 1980年2月5日以后出生 | 金华户籍,驾龄4年以上,熟练掌握驾驶技术,无危险驾驶记录,适应野外驾驶和夜间驾驶,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能服从管理,听从工作安排。退役军人优先。 |
四、招聘程序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及现场驾驶考核情况,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公司实行劳务派遣。
五、工资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市财政核定数支付。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金华市永康街205号805办公室)。
3.报名邮箱:zhelin311300@126.com。
4.咨询电话:0579—82139866(工作日)。
七、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无负主责严重交通事故承诺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报名材料送至金华市永康街205号805办公室,或者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zhelin311300@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毕业院校。
附件:《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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