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有关乡镇从事残疾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不能报考。
3.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计算机操作、社会活动和组织能力。
4.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即日起-- 3月10日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淳安县残联1007办公室(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县社会保障大楼10楼),电话:057189600760。
3.报名手续:(1)应聘者请自行下载、填写《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2倍数的不开考。
(二)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思考问题、文字写作等方面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加分:①持证残疾人加1分;②近3年内获得市级以上残运会(含单项运动会)前六名的加2分;③近3年内获得市级以上残疾人技能比武前六名的加2分。每人只能加1项,最高加2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本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淳安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参照我县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6年3月31日前,如有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本公告由淳安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淳安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