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
岗位二:窗口服务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无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户籍为温州地区。
(六)大专以上学历,有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东裙楼3楼307室政治处
4.咨询电话:0577-86968578。
5.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向辖区派出所申请)、近期免冠彩色一英寸照片3张;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面谈)资格。
(三)面试(面谈)
录用考试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面谈)事宜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四)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企事业人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或者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六)建立编外人员储备库
本次招聘实行人才储备制度,在招聘落选人员中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筛选一定比例人员,建立编外人员储备库。若发生编制空缺、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的,储备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办理聘任手续。储备库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薪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龙湾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
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