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至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考试中心职员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要求 | 简历投递邮箱 及联系人 |
考试中心 工作人员 | 1 |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硕士优先),学位:学士及以上; 3.专业:医学(10)、管理学(12)、教育学(04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 4.其他条件: (1)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日常办公软件;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 (3)具有高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韩老师,0571-86617039, 邮箱地址: 550359353@qq.com |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本科教学各类校内外考试考务工作。
2.经培训后独立承担课程考核管理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教务考试等其它相关工作。
(三)聘用形式及待遇
1.该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人事关系隶属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须同时遵守公司和被派遣单位规章制度。
2.该岗位年收入税前约6万元,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学校午餐补贴和定期体检,入会即可享受工会福利和参加校工会组织活动,不享受寒暑假。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23:59,逾期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浙江中医药大学劳务派遣岗位应聘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为减少垃圾邮寄干扰招聘工作,发送邮件时务必准确填写主题为“应聘XXX岗(姓名XXX)”),未准确填写主题的邮件可能会被视为垃圾邮件而不打开。其他方式报名无效。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毕业生推荐表。
三、综合考核
通过简历初筛入选者,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通知将由用工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通过综合考核,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须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在杭州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监督电话
0571-86613530(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
0571-86613534(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