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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5年第三批)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2025-04-1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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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主体的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高职院校优质暨重点校建设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640余人,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5人,均为实验员岗。

  招聘部门、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http://hr.zjiet.edu.cn:90/)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后续有关事项均将在我校人才引进网进行公布和通知。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24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人我校才引进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应聘人员无需缴纳报名费,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

  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学校通过人才引进网公布考试有关安排,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即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折算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初试

  初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5月中上旬,考试地点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校人才引进网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各岗位笔试考试范围详见附件2。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引进网公布。

  2.复试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由面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面试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折算计入复试成绩。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一般采用实操考核方式,考试范围详见附件2。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事业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招聘单位用人的,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结论。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

  (http://hr.zjiet.edu.cn:90/,“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我校人才引进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0571-86929819(人事处翟老师)

  附件: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2025年第三批).xls

  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实验员岗笔试和技能测试考试范围.xlsx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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