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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实行年薪制工资的编外用工3人公告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 2025-07-0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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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实行年薪制工资的编外用工公告

  根据《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实行年薪制工资的编外用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录实行年薪制工资的编外用工3名,详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5年公开招录实行年薪制工资的编外用工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录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招录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录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计划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六)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招录具体程序为: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http://kfq.lishui.gov.cn/)

  (二)注册报名

  本次招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12:00-7月21日12:00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实行年薪制工资的编外用工”,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确认后不能改报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完成系统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录单位邮箱,并及时与单位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7月14日12:00-7月21日17:00。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且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录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是否取消或核减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7月27日9:00。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重点对综合基础知识、统计相关专业知识、材料写作等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的地点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录编外用工报名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八)体检、考察

  根据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根据需要另行安排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重点为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九)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参照经开区财政国资部财审人员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招录岗位所需专业由招录单位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录单位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三)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中,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若有同类岗位空缺时,可按岗位需求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后,按相关流程予以录用。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录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丽水市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本公告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公告咨询电话0578-2600219;具体岗位信息咨询电话详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5年公开招录实行年薪制工资的编外用工岗位需求计划表》。

  监督电话: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机关纪委)0578-2990829。

  

 

  附件1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5年公开招录实行年薪制工资的编外用工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doc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kfq.lishui.gov.cn/art/2025/7/7/art_1229215647_5542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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