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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名

浙江华图 | 2020-10-2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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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成立于2018年2月,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宁波市政府负责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 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招聘条件及要求
管理岗位 管理 1 1.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成果管理及转化工作; 2.负责组织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专业不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有1年及以上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 9:00 时至 10 月 29 日 16:00 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 9:00 时至 11 月 3 日 16:00 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 9:00 时至 11 月 4 日 16:00 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 1 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 年 11 月 5 日 9:00 时至 11 月 9 日 16:00 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 元/科/人(浙价费〔2018〕21 号)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 3:1, 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3: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 1 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网站(http://nb.zju.edu.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网站(http://nb.zju.edu.cn/)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相关事宜。

  2. 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网站(http://nb.zju.edu.cn/)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4-88229527,联系人: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9995,联系人:马老师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报名表.doc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筹)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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