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宁波市户籍(户籍以2023年8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中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生源不限。
2.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范围和对象为:慈溪市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面向公安机关优秀协辅警人员招聘范围和对象为:纳入慈溪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员额的在职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本市警务辅助工作8年以上;(2)从事本市警务辅助工作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3)被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授予个人三等以上治安荣誉奖;(4)获得县级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奖励;(5)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地市及以上奖项或获得国家专利。
4.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招聘范围和对象为:任慈溪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社区工作者满10年(工作年限以聘用合同时间为准),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两次优秀等次;(2)任职期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3)任职期间获得过区(县、市)党委、政府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称号。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应聘条件和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学位),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4.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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