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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称职笔试《经济法基础》考点-其他税收法律制度(3)

浙江华图 | 2020-09-0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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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应纳税额: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

(五)税收优惠

1.法定减免税:

(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2.海关可以酌情减免税:

(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到损坏或者损失的;

(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善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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